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对所辖税务机构进行改革。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新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彰武县国家税务局哈尔套税务分局、彰武县地方税务局哈尔套税务分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哈尔套税务分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哈尔套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镇建设街78号,邮政编码为:123221,联系电话:0418-7750159。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镇建设街78号,办税服务电话:0418-7750159。负责:哈尔套镇、满堂红镇、四堡子镇、双庙镇、丰田乡一般纳税人、私营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个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原彰武县国家税务局后新秋税务分局、彰武县地方税务局后新秋税务分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后新秋税务分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后新秋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后新秋镇开发路24-3,邮政编码为:123207,联系电话:0418-7755081。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后新秋镇开发路24-3,办税服务电话:0418-7755081。负责:后新秋镇、兴隆堡镇、大德镇、大四家子镇一般纳税人、私营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个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原彰武县国家税务局章古台税务所、彰武县地方税务局章古台税务分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章古台税务分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章古台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章古台镇和谐大街82号 ,邮政编码为 :123203,联系电话:0418-7765334 。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章古台镇和谐大街82号,办税服务电话:0418-7765334 。负责:章古台镇、阿尔乡镇、四合城镇一般纳税人、私营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个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新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以下简称“第一税务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建设街15号,邮政编码:123200,联系电话:0418-7732636。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建设街15号,办税服务电话:0418-7732636。
第一税务所承接原彰武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和原彰武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承担的所有业务和工作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服务工作和税费违法违章事项的简易处罚工作。
新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以下简称"第二税务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108号,邮政编码:123200,联系电话:0418-7731368。
第二税务所承接原彰武县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和原彰武县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所承担的所有业务和工作职责。负责:东六农产品加工基地、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一般纳税人、私营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个人和彰武镇区域内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新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兴隆山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兴隆山镇本街,邮政编码:123225,联系电话:0418-7810138。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兴隆山镇本街,办税服务电话:0418-7810138。负责:兴隆山镇、西六家子镇、沈彰新城一般纳税人、私营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个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新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五峰税务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五峰镇五峰村振兴街73号 ,邮政编码:123216,联系电话:0418-7740157。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五峰镇五峰村振兴街73号,办税服务电话:0418-7740157 。负责:五峰镇、平安镇、两家子镇一般纳税人、私营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个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新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冯家税务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冯家镇丹阳路10号,邮政编码:123201 ,联系电话:0418-7745163。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冯家镇丹阳路10号,办税服务电话:0418-7745163。负责:冯家镇、大冷镇、前福兴地镇一般纳税人、私营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个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新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东六家子税务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东六家子镇北环路5号,邮政编码:123211,联系电话:0418-7760105。办税服务厅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东六家子镇北环路5号,办税服务电话0418-7760105。负责:东六家子镇、二道河子乡、苇子沟镇一般纳税人、私营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个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三、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税务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暂不包括财务印章,下同),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五、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六、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费业务“一键咨询”。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向新税务机构提供一套;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向新税务机构申请一次。
八、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九、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