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看,一是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二是发案区域广泛,重点地区集中,跨省份案件突出。截至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区。新发案件更多地集中在中东部省份,跨省案件增多,影响较大。三是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很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公开“代人理财”大肆非法集资;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融资性机构超范围经营涉嫌非法集资;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网络平台打着“民间借贷”旗号非法集资风险也日见凸显。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国家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2007年建立了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打击和处置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非法集资活动将伴随社会经济发展而存在,解决非法集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顶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非法集资是影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危害极大,参与者一夜之间血本无归,众多家庭顷刻之间陷入贫困,个别参与者甚至因此产生极端行为。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市场经济法则,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认识,主动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同时,我们还要提醒筹融资者:要学法懂法,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困难,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解决资金困难。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企业要主动整改,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的泥潭,参与者要尽快主动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防止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希望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协住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集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确保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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