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对廉洁过节提出要求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监委提出严格要求:

  一、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食品、有价证券、购物卡、会员卡等各类节礼;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储值卡,及以微信“红包”等其他形式变通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违规借用、租用车辆以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毫不松懈地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起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查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从严律已,发挥好“头雁”作用。

  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一经发现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的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690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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