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企携手共建“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

  本刊讯   为了有效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涉罪未成年人无障碍回归社会提供有效帮教,近日,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与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好保起分公司携手建立了“彰武县兆峰阳光帮教观护基地”并举行签约授牌仪式。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芳为基地授牌,未检组负责人李冬雪与企业负责人签约。

  签约仪式上,副检察长王芳向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表示衷心感谢,并重点介绍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成立的背景,指出了基地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将起到的积极作用。同时,要求未检组要加强与基地的沟通、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彰武兆峰硅砂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对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今后将积极配合检察院未检组,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社会力量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各方合力,为符合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的工作机会或学习环境,给予正确引导和教育,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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