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召开2018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本刊讯   1月30日,县法院召开了2018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县委书记刘江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县政协主席孙奎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方国春参加会议。

  会上,院长于双青全面总结了县法院2018年工作。2018年,县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为全县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616件,审(执)结561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75%。各项业务考核指标均居省市法院前列,多名干警受到省市表彰,解决执行难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做了经验交流,执行局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民二庭被市中院推荐到省高院获得“集体二等功”荣誉称号,彰武法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法院党总支被评为县“五星级党总支”、县“先进党总支”,并被县委组织部推荐为市“五星级党总支”。

  刘江义表示,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聚精会神搞审判、一心一意促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代表县四大班子对县法院的工作表示肯定,希望县法院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将法院工作做得更加出色。刘江义对县法院今后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是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突破点。三是不断优化司法环境,切实提高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力、监督力、保障力。

  会议上还对荣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党支部”、“先进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十余名代表进行了表彰颁奖。会后,全院干警举行了新春联欢会,共同庆祝猪年新春佳节的到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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