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辉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广大妇女得以翻身解放,提倡男女平等。毛泽东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这些都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投身于祖国建设的积极性。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女劳模、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她们在改革开放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尤其在妇女比较集中的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窗口服务行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
妇女就业创业。彰武县为促进各类妇女人才的成长进行合理配置。落实人社部有关文件规定,着力加强妇女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逐年增长,遏制女性就业指标回落趋势,保持妇女从业人员比例43%以上。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村妇女向非农行业有序转移。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和手工编织技能培训,引导城乡妇女灵活就业。鼓励和倡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残疾妇女就业。协调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将就业年龄段残疾妇女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妇女在电子商务、云客服等领域就业创业。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县委提出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当做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任务来抓,确定了对女干部“不拘一格、多搭台阶、多岗锻炼、重点培养”的使用原则,并把这一原则实实在在地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人才,广泛树立各条战线的女性人才典型,充分展示她们的聪明才智和精神风貌,有效扩大她们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女干部培养选拔的良好氛围。截止2017年,我县县级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100%;24个乡镇领导班子中均至少配备了1名女干部;县处级女干部占县处级干部总数的17.95%,其中正县级1名;在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占21.4%。
注重强基固本,建设温暖之家。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组织建设管理,组建非公经济组织妇联。指导全县各镇、办、村、社区建立“妇女之家”,组织全县200个村(社区)完成换届选举,开展村级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开通县妇联工作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妇联通”云办公平台,建立9个微信工作群,传送、展播新知识及正能量,着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
妇女诉求渠道多元化。农村妇女面对的家庭暴力、就业困难等问题,充分体现了农村妇女的现实处境,尽管这样的问题依然存在,但经过四十年的发展,解决问题的渠道却已多元化。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半边天》《杨澜访谈录》等女性栏目的播出到诸如女性律师协会等女性群体性协会成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女性的需求,倾听她们声音。而对农村妇女来说,妇联正是她们解决诉求的家园。至2017年末,我县24个乡镇、21家单位、200个村(社区)建立了妇联组织,实现了全覆盖。每个乡镇村妇联主席承担着调解家庭纠纷的志愿者身份,如妇女遇到家暴、婆媳纠纷等矛盾时,就可联系妇联的调解员,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在解决农村妇女的实际困难和需要的同时,又建立了妇女网络之间的连接。
弹指一挥间,改革开放已走过了40年光辉岁月。40年的砥砺前行,让妇女的思想面貌、生活点滴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今,站在新的起点上,广大妇女当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在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贡献“半边天”的力量。(作者:黄朝辉,彰武县妇联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