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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阜新市统筹落实中央、省委重要督导督查工作实施方案》《阜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裴伟东主持会议并讲话。与会领导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督导督查工作,通过督查发现问题,有效推动工作。我们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深入落实,推动各项任务在阜新得到全面贯彻、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督查,要与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有机结合,创新督查方式方法,采取线性督查、定向督查、专项督查的方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县区和部门从应付名目繁多的督查中解脱出来,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真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市统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和分工,统筹抓好专项任务落实。
会议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把任务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项目清单,明确具体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要坚持定期调度,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