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伟东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加快推进法治阜新建设

◇来源:阜新新闻网


  4月3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裴伟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成中,市委副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宏出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各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中共阜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等6个文件。

  裴伟东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充分表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战略定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走法治道路,形成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取得新成效。

  裴伟东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阜新建设。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市全过程。二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好“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三要强化地方立法,增强法治保障作用。在实施好已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温泉水资源保护等3项地方性法规的同时,开展好今年防沙治沙、草原保护和细河保护等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专家立法、开门立法,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四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力推进我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五要紧跟时代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执行制度、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进公安、司法行政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配合衔接工作。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执法司法行为。

  裴伟东强调,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要统筹安排和部署我市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承担起统筹协调、日常管理和督查考核工作;各协调小组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注重队伍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人力保障。要加强督查检查,制定考核目标,强化督促落实,确保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市领导任国泰、付志宏、董彦超、呼延广玮、邵希默、王智兼,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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