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记者 罗百艳


  本刊讯 4月4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副主任李怀玉、范云国、朱凤华、王英奎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常东旭,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委、县政府办、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彰武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政府支出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的议案;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委关于彰武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政府支出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彰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彰武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政府支出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赵立仁、白济源等17名同志作表态发言,领取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徐大威代表65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作表态发言。

  王迎春在会上希望被任命的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不负时代、不负重托,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彰武突破发展的宏伟事业中作出更大更多的贡献;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积极发挥“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和“宣传员”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就做好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作用,王迎春强调,要树牢“四个意识”,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作风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作为、积极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我县加速赶超、富民升位作出积极贡献。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