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

  辽宁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5月22日以辽政地字[2019]289号批准征用西六家子镇白山村、三河岔村土地0.4260公顷。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彰武县西六家子镇1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的批复" 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彰武县西六家子镇1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征用土地位置、范围、用途:位于西六家子镇白山土村、三河岔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地类、面积:西六家子镇白山土村、三河岔村集体农用地0.4260公顷

  四、土地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总计(万元)

  农用地 0.4260     45                     19.170

  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土地所有权人       登记时间 

 西六家子镇白山土村、三河岔村 2019年6月3日至6月13日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4日至6月24日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结果为准。

  八、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对辽政地字[2019]289号批复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