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纪委监委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

  为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纠正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民风好转,县纪委监委提出以下六项要求:

  (一)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操办“升学宴”,对化整为零、打时间差等隐形变异方式操办“升学宴”的党员干部要从重处理。

  (二)严禁党员干部参与直系亲属之外人员有关升学的宴请。

  (三)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及公务接待场所承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与升学有关的宴席。

  (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属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时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认真填写《党员干部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备案。

  (五)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对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规利用机关单位食堂承办“升学宴”的机关单位,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六)县纪委监委将从7月1日开始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的监督检查,并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690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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