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开展“夏日风暴”专项行动,彰武法院与彰武县公安局密切配合,加大对拒执被执行人打击力度。2019年6月21日,彰武县公安局又将一拒执被执行人刑事拘留。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姚某某、白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2016年4月12日,本院作出的判决书判决:被告姚某某、白某某返还原告黄某借款45万元,给付货款11.58万元。因二被告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2016年8月12日,黄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56.58万元。同日,本院立案执行。
执行立案后,本院依法向姚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2016年9月23日,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姚某某所有的玉米35万斤,并告知其在查封期间,不得变卖、转移、隐藏。如果变卖,保留价款交至法院执行局。2016年10月,姚某某和其母亲赵某某将本院查封的玉米变卖,姚某某将出售的玉米款14万元挪作他用,拒不履行义务。2019年5月29日,本院依法将赵某某司法拘留。2019年6月6日,本院依法又将姚某某司法拘留。姚某某于6月21日拘留期满,但仍拒不履行义务。彰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与彰武法院执行局干警协同办案,将姚某某带至彰武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查明事实。经法院相关部门进行评议,决定以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物罪,将姚某某移送至彰武县公安局法制科进行审查。同日,彰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对其刑事拘留,此案正在侦查中。
2019年以来,彰武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刑1人、以涉嫌拒执罪,开庭审理2人、取保候审1人、网上追逃2人。通过公、检、法联合对拒执被执行人的严厉打击,维护了法律尊严,震慑和教育了其他被执行人,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