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百艳
本刊讯 7月15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副主任李怀玉、范云国、朱凤华、王英奎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常东旭,副县长李瑞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委、县政府办和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草原生态恢复工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九年制学校素质教育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彰武县关于2018年县本级决算的报告;对四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了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彰武县2018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郭景贵、周建军、马亮、李学更、王春凤、李冬雪作表态发言并领取任命书。
王迎春强调,继2018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测评工作以来,今年再次开展述职测评工作,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也是对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一种有效监督方式。
王迎春希望新任命的法、检两院同志,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牢记为党尽责、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