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那什么是生态修复?对其内涵进行探讨。

  生态修复,既具有恢复的目的性,又具有修复的行动意愿。地球上现存自然生态系统,包括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河湖水域、海洋,大多处在不同的退化阶段,因而,需要不同的对待和处置。

  其中,一小部分自然生态系统仍处在比较原始的状态,它们大多处在开发较晚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一部分原始生态系统,如原始森林、原始草原,仍将成为人类开发利用的对象。另一方面,由于人类社会生态意识的觉醒,对大部分原始生态系统实施或将要实施封闭式的保护,设立各种自然保护区或各种其他类型的保护地。

  相当一部分自然生态系统处于轻度退化的状态,如有些森林已残缺稀疏,或转变为天然次生林。对这些生态系统要在优先保护的前提下,加以适当的培育措施(抚育管理、促进更新等)进行生态保护。

  有一部分自然生态系统已经受到较严重的破坏,如过伐、过牧、过垦导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严重退化。对这样的生态系统要采取较为强烈的修复措施,包括改造(如低效次生林改造)、改良(如草场改良)等措施,以改善生态系统的组成和结构。

  通过各种保护(如禁伐、禁垦、禁牧,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措施,达到生态系统的再植复原和恢复重建的目的。

  在原来的自然生态系统已经彻底破坏消失的土地上,需要采取决然的重建或新建的措施,如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耕还湿、造林种草,以仿造重建原有的生态系统或新建适合于当地自然条件的新人工生态系统。

  在实际生活中,还有许多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形成的新人工生态系统(城市、农田、工矿交通建设用地),由于种种原因其生态环境欠佳,需要人为改善。

  这包括城市生态系统中的园林绿化、城市(郊)林业、建筑立体绿化及庭院内部绿化。农田生态系统的土壤改良和修复,生态农业、农林复合经营、农田防护林建设等。工矿及交通用地的矿山废弃地修复、采空塌陷地修复、工厂废弃地修复、厂区绿化、交通建设损害地修复、绿道建设和高压线路建设用地的修复等。

  在大尺度的生态系统,即景观、区域乃至全球层次则需要大范围的综合治理,包括土地利用调整和合理的生态格局维持在内。综合治理性质的生态建设活动有水土保持、荒漠化(石漠化)防治、生物碳汇增储等。

  以水土保持为例,作为一项综合治理工程就要包括土地利用调整,造林种草等植被建设,使用保持水土耕作制度,牲畜改为圈养的调整,建设水平梯田和沟坝地,塘坝和小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等。

  生态修复的具体措施有哪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同时,要树立6大理念,即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生态修复针对突出的生态问题采取行动,是为了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生态修复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在生态建设和修复中以自然修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生态修复要为自然资本增值,全面增进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供给、调节、支持、文化);要维护好山水林田湖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按照系统论的观念进行综合治理。

  生态修复有5条措施:一是生态红线的划定。二是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功能区划)。三是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和布局的调整,形成农、林、草、漠、泽、水与城市、交通、工矿之间的合理布局。四是以保护优先,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发挥自然恢复的潜力,封山育林、育沙育草、补水保湿。五是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根据治理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人工治理措施。如造林(植灌)、种草、人工促进天然林更新,林下或林隙引入混交树种(草种)、抚育管理(修枝、除蘖、割灌、间伐、补植或补播、复垦);必要的合理采伐更新(或更替树种);必要的工程措施,如水土保持措施(整地、修梯田、治沟等),设置机械沙障固沙等;辅以病虫鼠害防治及防火措施。

(县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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