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彰武县第一批优秀专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我县实现“加速赶超、富民升位”目标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按照《人才服务加速赶超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彰委办发〔2018〕50 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一批县级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加速赶超、富民升位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评选出一批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展示优秀人才的时代风貌,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好事业、帮助人才干成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县加快实现加速赶超、富民升位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原则;坚持向工作一线倾斜的原则;坚持重贡献、业绩、能力、社会评价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创造、发明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和数量

  (一) 评选范围

  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推荐和评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除公务员(含参公)序列管理的干部外均可参加评选。被命名表彰的省级优秀专家或市级优秀专家不列入本次推荐范围。

  ( 二 ) 评选数量

  彰武县第一批优秀专家计划评选 25 名,其中工业类 5 名、农业类 5 名、教育类 5 名、卫生类 5 名、文化体育新闻类及其他 5 名。评选最终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统筹确定。

  四、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奉献精神,在全县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人员。年龄原则上在 57 周岁以下(1962 年 10 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有特殊贡献的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称限制。

  ( 一 ) 基本条件

  农业方面的基本条件为:主持或参与将先进、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大规模地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做出显著贡献,在县域效益农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业方面的基本条件为:长期工作在工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县域经济发展,或在我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攻坚战中进行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技术引进、消化、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者;教育方面的基本条件为:在我县教育、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水平与县内外相比处于领先地位,所教的学生在省级、国家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

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卫生方面的基本条件为:在我县卫生医疗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多次成功诊治疑难杂症,成绩突出,在同行中有较高声誉,在某医学专科处于领先水平,并在省级医学刊物发表论文 2 篇以上或出版专著一部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有相应的成果;文化体育新闻及其他方面的基本条件为:在我县思想宣传、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并多次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在体育科研和教练工作中,有创造性的理论,并指导实践取得显著成绩,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市级以上重大比赛中获得 2 次以上团体、个人第一或两人以上打破全市记录。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各领域研究中,取得较多的科研成果,得到国家、省市和国内同行专家公认,包括获得国家级三等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两项三等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获得一项一等、两项二等以上奖项的的主要完成者。

  2.在各领域中,学术水平在省、市有较大影响,近三年内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且为主要作者,或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2 篇以上且为主要作者,或近三年内在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且为主要作者。

  3.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一线工作,学术成就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带头人,专业技术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具有特殊贡献,业绩为同行业所公认。

  (二) 评选说明

  1.获奖项目主要完成者的界定,国家级的指第一至第四完成人;没有注明主要完成者的只要获奖即可。除此之外,还要看是否在项目或课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论文主要作者的界定,国家级的指第一至第三作者,省级的指第一至第二作者,市级的指第一作者。

  3.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属部委奖项的级别比照省级奖项对待;获得省委、省政府部门奖项的级别比照市级奖项对待。

  4.对同一人获得的两次以上同一项目的奖项,只计最高级别的一次。只填报近五年(2015-2019 年)内完成的获奖项目。

  5.同等条件下,取得实用专利技术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并在实际运用中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优先。

  五、评选程序

  县级优秀专家评选,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公开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按人事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贡献特别突出、声望较高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直接提名推荐。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彰武县第一批优秀专家审批表》,连同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形成档案(一式三份),所有材料均用A4 纸打印(审批表双面打印)。

  2.资格审核。各党委(党组)负责本系统人选申报材料和名单的审核、上报工作,审核时要征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由推荐人员所属单位出具推荐报告(1200 字左右),将个人申报档案、推荐报告及《彰武县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一同上报至县委组织部人才室。

  3.初选评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省市级以上有关专家及部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查核实参选人员的有关材料,择优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4.综合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人选开展综合审核,综合审核采取面试方式,由参评人员自述主要业绩、评审专家出题询问两个环节组成,最终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打分。

  5.组织考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通过评审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6.社会公示。确定后的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批准命名。县委、县政府批准命名彰武县优秀专家,颁发荣誉证书。

  六、县级优秀专家待遇

  县级优秀专家管理期限为三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可享受 6000 元津贴,并可享受体检、域外培训等待遇,三年内优秀专家在评聘职称时可不受岗位限制。县委组织部人才室负责做好县级优秀专家津贴及相关待遇落实工作。

  七、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评选县级优秀专家,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摆上重要

工作日程抓实抓好。

  2.广泛宣传。要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范围对象和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评选条件,确保人选质量,充分考虑专家分布、把握不同层次,树立好的典型,注重社会效应,让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人选参与到评选推荐中来。

  3.发挥作用。关心县级优秀专家政治上的成长进步,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参政议政作用。鼓励县级优秀专家组成专家团,通过服务基层、智力帮扶等方式,充分发挥其成果转化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领军作用。

  八、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1.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要做好申报人员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有申报意愿且符合标准的人员无遗漏。

  2.上报材料要求,上报申请材料要按照以下顺序用 A4纸打印装订成册:(1)《彰武县第一批优秀专家审批表》;(2)推荐人员所属单位推荐报告(1200 字左右);(3)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5)职称、获奖证书、论文等复印件;上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以便阅卷(学历、职称、获奖证书需带原件)。

  《彰武县优秀专家审批表》及《彰武县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请到邮箱 zzbrcbgs@163.com 内自行下载,密码:6949049。

  3.上报时间,各单位请于 11 月 20 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县委组织部人才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及推荐人 2 寸免冠彩照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电子邮箱 zwzzbrcb@163.com。

  联系电话:6949049。

  联系人:卢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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