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彰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彰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于俊伟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做好采伐迹地和“小开荒”地还林工作的议案列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切实把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本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应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要加强对议案决议落实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