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3月19日,县委第七轮三个巡察组分别向五峰镇、双庙镇、兴隆山镇、前福兴地镇、县残联、县委党校、县人社局7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会上传达了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7家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日至8月30日,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五峰镇、双庙镇、兴隆山镇、前福兴地镇、县残联、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开展第七轮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委《关手贯彻く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9年10月10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情况汇报,并于2020年3月12日向县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能够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扫黑除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带领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拼搏进取,各单位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抓理论学习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重视不够;“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意识有差距;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3个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会上分别对7家被巡察单位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了反馈会,并代表县委分别对7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坚决做好整改落实。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7家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在会上表示,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深刻领会、认真整改。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以整改的扎实成效,进一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促进本单位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被巡察村两委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驻镇单位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及各村书记、主任参加会议。(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