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新修定的地方组织法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做出了法律规定,对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行使职权,增强县级人大工作力量、更好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提升县级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法律对专委会职责规定比较原则,如何更好的发挥专委会作用,是县级人大工作中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专门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等作了规定,为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明确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地位作用
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有关规定,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主要承担提出议案、审议、调查研究等职责。基层人大专门委员会一方面要协助常委会搞好法律监督,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另一方面,要协助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监督,听取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等,把不同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在常委会审议工作中当好参谋。首先提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的建议。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把发现的主要问题,确定为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其次协助人大常委会提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专委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与报告单位进行联系,就报告内容沟通情况,对准备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各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初审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起草可供参考的调查报告,对“一府两院”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再次,跟踪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是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成果。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既可使常委会行使职权具有实际成效,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
二是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中的推进作用。首先,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法22、23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所以地方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中不是执法检查的主体,而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职责承担者。地方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执法检查方案,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材料。其次,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推进工作。
三是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维护作用。专门委员会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特点,协助常委会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督促有关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权益。首先,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与意见提供服务。其次,能有效地促进代表议案办理质量的提高。专门委员会在审议代表议案时,加强与有关机关、组织和提议案人的联系与沟通,听取并采纳其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办理的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跟踪督办,抓好落实。
二、加强专委会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委会作用
一要讲政治,牢记使命担当。法制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如何适应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让监察和司法工作更好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专门委员会,法律定位和性质要求我们站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角度和高度来认识我们所开展的工作。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依法履职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增强做好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讲政治、顾大局,有规矩、守纪律,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选准题,增强工作实效。监察司法委主要联系公检法司监察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多,科学合理选取工作议题尤为重要。研究确定委员会工作重点,向常委会提出监督议题建议,要审慎把握是否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是否关乎民生福祉、是否属于相关工作的薄弱环节。要抓住重点,强化问题意识,重点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比较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要把监督过程落在求真务实上,把监督效果落在改进工作上。同时也要加强与省市人大工作联动,在一些重要监督议题上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有关方面落实工作举措,促进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强素质,充分发挥委员作用。监察司法工作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要注重学习和交流,练强履职基本功。要加强对法律和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同时密切工作交流,主动寻求工作指导,特别要重视培养过硬的调查研究“基本功”,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克服困难,增强人大工作的集体观念,发挥工作合力的优势,在本职工作之外,尽可能多地安排时间,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调研活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专委会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发布各类活动、会议、学习内容,让委员们有归属感,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