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 “问题种子”坑农害农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因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引发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时下,又是一年春耕播种的季节,农民如果遭遇假冒伪劣种子,该咋办?销售伪劣种子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本期普法窗口就这些问题进行简要探讨。

  典型案例:2016年3月,王某将已报废的1750斤玉米种子销售给被害人胡某等人,胡某将其中的200斤种子自己种植了60亩,又将其中的718斤种子卖给胡某某等8户农民共种植了95亩,其余种子存放在凉州区黑牛科技公司的库房内。胡某等农户种植后发现这些玉米与周围其他玉米有明显差异,长势差,产量低,后经武威市种子管理站进行田间现场鉴定,确认为劣质种子。被害人胡某等9户农民种植155亩玉米共投入171890元,收入共计37262.4元,劣质种子造成的损失共计134627.6元。2017年7月5日,王某与胡某等人达成减产赔偿协议书,王某一次性赔偿胡某等9户农民减产损失费10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不久前,武威市凉州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鉴于王某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问 :何谓销售伪劣种子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生产及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必须造成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结果才能构成本罪。如果只有生产及销售行为而没有危害结果,或虽有危害结果,但致使生产损失没有达到损失较大程度,也不能构成该罪。就上述案例而言,王某为谋取利益,明知是不合格种子而进行销售,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

  问 :销售伪劣种子罪如何量刑?

  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对农村生产资料市场危害极大,它不仅造成大面积农作物减收、绝收和农田浪费,还会耽误农时,使农民一年或一季的辛勤劳动付之东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一旦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时下,正值农耕时节,农民一旦遭遇假种子,该怎么办?

  农民因购买“问题种子”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获得赔偿。

  《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另外,相关部门还要及时公开披露各种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并对制假售假的厂家和商家进行严厉查处,采取一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假冒者,有效防止春耕时节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此外,农户购买到假冒伪劣种子受损后,无论损失大小,均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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