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深入推进我县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纠正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全县胜利完成脱贫攻坚“摘帽”任务,切实加强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三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彰武县扶贫验收工作组不认真履行验收工作职责问题

  2016年3月,兴隆堡镇荆林村在实施青贮种植扶贫项目时,村委会主任陈宝权擅自做主改变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建档立卡户人员名单,违规将玉米种子发放给非建档立卡户进行种植。时任村经管员王雨私刻村民印章并代签村民签字,伪造项目到户扶贫物资发放单,对该项目进行虚假申报,导致8户建档立卡户未享受到青贮玉米种植扶贫补助。

  2017年,县扶贫验收工作组在验收该项目时,验收组组长李海龙和验收组成员包晓新、张东文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荆林村青贮种植项目未进行验收就在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致使不合格项目通过验收。彰武县纪委给予陈宝权、王雨、李海龙党内警告处分,对张东文、包晓新予以批评教育。

  章古台镇副镇长季慧在扶贫物资发放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问题

  2017年4月至5月,章古台镇为富源村11户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村民违规发放扶贫化肥33袋1320公斤,季慧作为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在扶贫物资发放过程中把关不严,没有认真履职尽责。彰武县纪委给予季慧党内警告处分。

  四合城镇副科级干部朱宪龙在扶贫物资发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监管和验收责任问题

  2017年5月,四合城镇三官村为65户村民超土地确权面积发放扶贫化肥14718.8公斤;刘家村为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两户村民违规发放扶贫化肥840公斤。朱宪龙作为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在扶贫物资发放工作中未认真履行监管和验收责任。彰武县纪委给予朱宪龙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案件,是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一线工作人员在扶贫物资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不用心、不尽力。这些问题影响了脱贫攻坚质量,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一线干部要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引以为戒。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加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聚焦 “脱贫摘帽”的目标和要求,真正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坚决反对和纠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彰武县纪委

彰武县监委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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