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按照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2020年全面完成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20年4月10日至6月25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

  截止目前,各乡镇共动用挖掘机等各类机械123台次,出动人工1171人次,共清理建筑、生活等各类垃圾2270立方米。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的通告” 1000余张,在重点桥梁节点喷涂“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 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大字标语20余处,制作安装明确责任人及举报电话的警示宣传牌50余个。

  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开展为恢复河湖自然生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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