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浩
10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每月一法”及“专题研讨”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副主任李怀玉、王英奎参加会议。
王迎春强调,人大代表工作意义重大,进入新时代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代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考评制度,促进代表工作不断深化和完善。二要提高履职能力,在代表素质上下功夫,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与代表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力求实效,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要组织代表围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以及其他方面的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提供依据。
县人大常委会把法律讲座和专题研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提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截至目前,围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营商环境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十余部法律进行了学习,围绕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专门委员会作用发挥、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全面提升了人大机关自身工作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肇雅君围绕《各级党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进行了解读。通过学习,使各位代表对审议此项工作的审议程序和报告重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进而做到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依法监督,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潘小强、许铁宁、肇雅君、吴立新、于洪洋五位同志围绕“提升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了中心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