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换届选举,夯实基层民主”案例(一)

  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普法窗口”开设“依法换届选举,夯实基层民主”专题,推送一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保障我县村(社区)“两委”换届依法开展。

  【案例1】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重坊镇出口社区王某破坏换届选举秩序案。2018年1月3日,郯城县重坊镇出口社区刘马北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得票数均未过半。在组织党员继续选举时,该村预备党员王某在会场外大声喧哗,并拉拢8名近亲属党员无故中途离场,导致大会选举无法继续进行,影响恶劣。在多次劝阻无效后,重坊镇党委组织公安民警依法将王某强行带离现场,并当场将中途离场的8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镇集中教育党支部。1月4日,郯城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1月5日,重坊镇党委按程序取消了王某预备党员资格。

  【案例2】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八岔乡新强村党员王志会干扰村委会换届选举问题。2017年12月31日,经开区梅家埠街道解家湖村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在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后,解某甲、解某乙、解某丙、解某丁和解某戊5名党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选举大会会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梅家埠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解某甲、解某乙、解某丙、解某丁4名党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解某戊党内警告处分,并将上述5名党员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到街道党员教育中心党支部进行教育转化。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