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加强县城区绿化的议案的决议

  彰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陈楠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区绿化的议案列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要对议案办理工作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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