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义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交办案件整改工作情况


◇记者:陈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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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刘江义到彰武县环保督察工作协调组现场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整改推进情况。副县长苗君明,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林草局局长段文刚以及县环保督察工作协调组各小组负责人陪同督导。

  刘江义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市工作协调组转办的案件要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立即办理,确保我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高质量完成。

  同时,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紧紧咬住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全面提高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坚决做到履职尽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等不靠,彻底销号,全面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刘江义要求,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达标主体责任,不能心存任何侥幸,确保安全发展、清洁生产。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问题整改时间和工作要求,逐一查清事实、逐一落实整改、逐一问清责任,确保限期完成整改。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要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细致入微开展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做到保持定力、守土有责,保护好彰武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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