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陪护人员需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扎实做好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尽快建立院内免疫屏障,进一步筑牢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网,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自8月1日起,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需同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包含当前只接种第一针剂),方可办理陪护证。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不可办理陪护证。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新冠病毒传播的不确定性仍将长期存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最有效措施。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为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贡献您的一份力量!

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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