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记者:罗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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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副主任范云国、王永国、王英奎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杜江天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监委、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测评了县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防沙治沙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民族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确定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决定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决定;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志宝辞去彰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听取了关于许可彰武县公安局对县十八届个别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彰武县公安局对县十八届个别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王迎春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审议意见办理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不断推动有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王迎春强调,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民族教育的特殊重要性,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保障机制,使各项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要强化师资力量,在教师招聘上向民族教育倾斜,强化现有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民族学校内涵发展,使民族优秀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王迎春强调,县法院要加大对司法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司法调解机制、健全组织网络,细化调解措施、明确责任义务,规范调解工作,要更加注重提高调解质量,使其更好地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发挥司法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迎春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守宪法法律,不辱新使命、担起新职责、履好新任务,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廉洁从政。要带头加强道德修养,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以新的姿态,新的作风,新的形象,谋求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就,为加快推进彰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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