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带队对全县《固废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记者:罗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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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带领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怀玉、范云国、王永国、王英奎,副县长苗君明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李建宇口腔诊所、金桂园6号、县人民医院、津德阀门有限公司、彰武合创车辆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等地,重点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农业废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处置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实施《固废法》取得的成效,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固废法》提出了建议和要求。检查组要求,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营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良好氛围;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管,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要认真整改,力求实效,相关单位要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固废法》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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