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疫情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从工作秘密管理的角度来看,流调报告等工作信息的泄露是极为典型的工作秘密泄露事件。疫情工作信息泄露事件的频发,不仅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还将引发公众恐慌和对防疫工作安全可靠性的质疑,严重干扰防疫工作的开展。
那么,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如何把好“保密关”呢?这份《疫情防控工作保密“十严禁”》务必查收!
1、严禁私自向外界透露未经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涉密文件、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文件等。
2、严禁在公众场合、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散播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内部信息。
3、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和即时通信工具(QQ、微信、MSN、微博、钉钉)等存储、处理、传输疫情防控涉密文件、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文件等。
4、严禁使用手机图文识别小程序拍照、存储、处理疫情防控涉密文件、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文件等。
5、严禁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设备上制作、复印、扫描、销毁疫情防控涉密文件、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文件等。
6、严禁擅自查阅、复制、留存、公布和群发疫情防控流调报告或自然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7、严禁随意转发和传播未经证实的非官方消息。
8、严禁私自建立工作群,确需建立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谁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工作群信息安全管理和提醒。
9、严禁使用工作群发布涉密文件、报表和资料。
10、严禁私自处理失泄密事件。发现失泄密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和保密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