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人民法庭案件管辖区域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为引领,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进“五化”人民法庭建设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立足县域实际和人员配备情况,综合考虑辖区地理、交通、人文、经济等因素,经县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辖区内人民法庭案件管辖区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具体划分情况通知如下: 

  哈尔套中心法庭管辖区域:哈尔套镇、四堡子镇、满堂红镇、丰田乡、平安镇、双庙镇;

  冯家中心法庭管辖区域:冯家镇、阿尔乡镇、章古台镇、大冷镇、大德镇、前福兴地镇;

  镇郊人民法庭管辖区域:彰武镇、兴隆山镇、兴隆堡镇;

  后新秋人民法庭管辖区域:后新秋镇、四合城镇、大四家子镇;

  五峰人民法庭管辖区域:五峰镇、西六家子镇、两家子镇;

  东六家子人民法庭管辖区域:东六家子镇、苇子沟镇、二道河子乡。


彰武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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