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彰武县城内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说明

  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招生对象:彰武镇户籍(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彰武镇户籍,并实际居住满一年),在招生范围内有住房,且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人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人与学生必须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同一个户口簿上,2021年6月30日前建立)。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招生计划数未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招收已取得彰武镇户籍时间不满一年和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房户合一,手续齐全),按照彰武镇户籍(不足一年)、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招收入学,学位招满为止(剩余学位有限、很少,入学几率很小,无法保证已取得彰武镇户籍时间不满一年和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入学,只能有县教育局指定学校入学)。

  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招生对象:彰武镇户籍适龄人口,家庭住址在招生范围内。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入学学校。流动适龄人口。

  彰武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招生对象:彰武镇户籍(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彰武镇户籍,并实际居住满一年),在招生范围内有住房,且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人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人与学生必须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同一个户口簿上,2021年6月30日前建立)。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招生计划数未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招收已取得彰武镇户籍时间不满一年并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房户合一,手续齐全),按照已取得彰武镇户籍、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招收入学。严格禁止招收彰武县农村户籍,且不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政策的适龄人口入学。县城周边农村乡镇适龄人口一律不得招收。

  彰武县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招生对象:彰武镇户籍(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彰武镇户籍,并实际居住满一年),在招生范围内有住房,且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人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人与学生必须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同一个户口簿上,2021年6月30日前建立)。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招生计划数未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招收已取得彰武镇户籍时间不满一年并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房户合一,手续齐全),按照已取得彰武镇户籍、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招收入学。严格禁止招收彰武县农村户籍,且不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政策的适龄人口入学。县城周边农村乡镇适龄人口一律不得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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