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彰武县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并先后开展了“案件质量提升年”、“案件质量深化年”等活动。2022年,彰武县纪委监委采取五项举措,多点发力,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检验和历史检验。
强化质量意识
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意识,将质量作为评价案件的第一要素。每次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主要领导必强调案件质量。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将案件质量作为评价各部室、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工作的重要指标。将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全部纳入全员培训范畴,将如何提升案件质量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确保质量意识扎根于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心中。
规范工作程序
坚持制度建设在前,完善工作制度,对从问题线索受理到调查核实到案件审理等全流程规范,对执纪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强化案件质量保障,避免不规范问题发生。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事实认证、定性处理等方面进行集中分析研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高办案质量。
严抓办案细节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坚持“审慎、精准”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原则,规范措施使用,防止擅自使用或超批准范围使用。
强化审理把关
从严把牢审理关口,严格执行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案件工作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按照“二十四字”审理方针要求,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
加强督促提醒
对在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并总结成专业知识点,以审理提示的形式印发给各审查调查部室、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年初以来,已连续制发6期审理提示,就违纪违法事实见面、调取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证据、规范调取证据材料、规范适用新旧条例、涉案财物报告、乡镇案件处分决定经支部大会讨论等6个具体问题下发指导性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