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停放 文明骑行及飞线充电整治的通告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及交通违法行为,既影响市容市貌,又为自身及他人带来安全隐患。为给广大居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居住及出行环境,高质量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即日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创城办将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对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1.电动车应统一停放至小区及主次干道非机动车停车处,且务必做到停稳摆齐;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2.严禁私拉电线室外充电,因电动车停放、充电造成消防救援通道堵塞引发消防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电动车不按车道行驶、不规范摆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请广大群众互相转告、及时监督劝阻,切实做到安全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为我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彰武县文明办

彰武县创城办

彰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彰武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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