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执意驾车
2020年5月的一天,小宋驾车前往朋友小丁家,为小丁庆祝生日。当晚,小宋喝了不少啤酒后,仍感觉不尽兴,又独自饮了少量白酒。餐毕,小宋要驾车回家,小丁一家见状急忙阻拦,并收拾床铺安排小宋留宿。小丁还特意与小宋同睡,以便看着小宋。
发生车祸身亡
上床休息不到十分钟,小宋便起身离去。小丁因腿有伤痛追赶不及,大声呼叫家人阻拦小宋,小丁妻子闻讯追至屋外,拉住小宋劝其不要酒驾。小宋执意要离去,用力挣脱小丁妻子,驾车扬长而去。出发不久,在公路一转弯处,因车速过快,连车带人坠落山崖,小宋当场死亡。
家人起诉索赔
其后,小丁主动给小宋妻子5万元丧葬费。小宋妻子则认为小丁一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全部损失。双方协商未果,小宋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丁夫妻赔偿48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丁夫妻不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驳回小宋妻子的诉讼请求。
【以案说法】
本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适用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基本沿用了前述规定。该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宋主动到小丁家参加生日宴会并饮酒,共同饮酒的人并未劝酒、强迫饮酒。在小宋饮用啤酒和白酒后,小丁为小宋安排床铺、提供住宿,且在小宋执意驾车离开时积极劝阻,已尽到安全提示、妥善安置、积极善后等义务,故小丁一家对小宋酒驾发生车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寄语】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车危害极大,不仅是可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更甚者丧失生命,亲人们面临无尽悲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