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11月15日,张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彰武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全县三十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到现场旁听了庭审过程。

  2021年3月初,被告人张某在明知向他人出租、出借银行卡可能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手机卡、U盾有偿出售给他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11月4日,被告人张某提供的银行卡流入不明资金一百余万元,其中涉及被害人施某被电信诈骗六万余元。张某非法获利五百元。

  庭审中,审判长王丽媛主持控辩双方围绕该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节奏紧凑、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庭审最后,被告人张某表示认罪认罚,自己因为法律知识淡薄而犯下错误,真诚悔过,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旁听人员跟随庭审节奏,对案情步步跟进,仔细聆听被告人张某如何因提供“两卡”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凶,进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过程。鲜活的案例,给大家上了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也体验到了庭审的公正、严谨细致以及漠视法律带来的惨痛教训。

  法官提醒,无论是出售、出租“两卡”还是刷单、跑分,行为人受犯罪分子蛊惑,在低成本高回报的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妄想不劳而获,等着天上掉馅饼,结果均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所有一夜暴富的美梦背后早已标好代价,千万不要因一时大意或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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