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项”制度 引领建设方向

  彰武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主动担当作为,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规则、健全制度机制,以“37项制度”规范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构建了“重规范、抓协作、强震慑”的工作格局。

  紧跟政治导向,规范工作内容

  彰武县纪委监委突出政治导向,以主题教育、教育整顿为契机,建立县纪委常委分管各协作区机制,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和“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合办案,出台《彰武县纪委监委日常工作办法》,细化10项制度,分解为49项内容,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操作性和时效性,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了推行加强谈话安全、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了乡镇谈话室保密制度、纪律制度、安全制度、应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行信访受理及线索处置制度,实行群众来信来访专人负责制,信访举报和其他问题线索实行专人管理、集体排查、分类处理,规范了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把严把实监督执纪头道工序。推行案件审查及审理制度,切实发挥审理引导取证,确保案件高质量完成。推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全面压实了乡镇纪委责任,切实提高了履职尽责能力。推行案件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紧控内部管理,规范队伍建设

  巩固提升教育整顿阶段性成果,将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贯穿全年,新制定出台了《彰武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转变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彰武县纪检监察干部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彰武县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登记备案办法》、《彰武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彰武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新修订完善了《彰武县纪监委委请销假制度》,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不打听、不干预、不违规接触案件特定关系人、不请托违规办事等事项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寓厚爱于严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扬“打铁必须自身硬”精神,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着力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紧盯制度完善,规范流程再造

  为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彰武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文书标准,深化流程再造,新修订完善了《“乡案县审”工作规程》、《彰武县纪委监委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彰武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措施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细化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完善了《彰武县纪委监委谈话室管理使用工作规范》,明确了开展“走读式”谈话范围、审批程序、行为规范、监督检查等具体内容,给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加上了一道“保险栓”。针对各部门在执纪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程序性方面的困难,积极主动与市纪委对接。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调联席会制度,强化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不断规范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工作,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审判奠定坚实的基础。

  紧盯线索处置,强化跟踪督办。针对受理问题线索数量大、存量多等问题,彰武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彰武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有效防止问题线索处置久办不结、失管失控,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规程明确了问题线索管理权限,对问题线索的处置由信访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职能进行受理,并统一到案件监督管理室汇总备案,杜绝重复交叉办案。对问题线索承办部门的处理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四类处置方式和具体业务流程。同时,为规范有序做好反映县管干部问题实名检举控告实名核实、受理告知和处理结果反馈工作,制定《关于反映县管干部问题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反馈办法(试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暂行办法》《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暂行办法》三项制度,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规范。

  紧扣质效提升,规范巡察水平

  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按照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把融会贯通体现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把巡察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中共彰武县委2023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十六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推进十六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制度了《中共彰武县委巡察机构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机制》、《关于规范县委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关于县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的工作机制(试行)》、《中共彰武县委巡察机构档案管理办法》、《中共彰武县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机制(试行)》、《中共彰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县委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整改程序、整改时限、节点任务等各事项,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巡察合力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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