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要求,2024年5月至6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组成督导组,对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的6个乡镇党委和50个村级党组织以及县人民医院党总支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成效评估。
“四方审核”整改报告,把好巡察整改“源头关”。督导组重点审核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中的表述是否规范、归纳是否精炼、整改责任认领是否清晰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是否吃透问题的根源所在、是否对典型和易发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等情况,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被巡察单位进一步完善整改报告。
“四方监督”同向发力,明晰整改评估路径。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调查问卷测评等方式,根据整改成效指标体系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量化考评,对被巡察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严格把关,按照“已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3类对整改成效作出评价和划分,逐一指出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将整改压力传导到位,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下一步,督导组将对被巡察单位未销号问题实行挂牌销号,动态管理,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通过逐项对账、把关认定,实现整改工作见真章,严防整改走过场,推动巡察整改见底清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