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也帮助着我们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感染和激励着企业广大员工。对于外地企业,你们也一视同仁,办案不偏不倚、服务尽心尽力,你们的工作充分展示了东六法庭辖区内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增强了我们企业在东六法庭辖区内拓展经营业务的信心。……”
近日,东六法庭收到了一封特别的邮件——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这封信不仅是对东六法庭工作的肯定,更是一份深深的感激之情。
2020年10月份,原告山东某公司与被告彰武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原告按照合同要求向被告发货(发电机组),并提供安装服务,经验收结算后,被告仍欠货款75万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无果,遂无奈诉至东六人民法庭。同时,为防止财产转移,原告公司递交诉前保全申请,经审查后作出了保全裁定书,对被告公司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接到案件后,赵斌庭长立即将该案引入诉前调解程序,并电话联系两家企业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及双方争议焦点,但因为分歧过大,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案件随之进入审理阶段。
在庭审过程中,赵斌庭长耐心听取双方意见、 认真梳理研判案件、仔细查阅相关证据,最终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75万元;案件审理后,赵斌庭长就案件情况与当事人释法明理,帮助其接受判决内容,最终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纸短情长,道不尽浓浓情谊。一封感谢信真情质朴,不仅包含着感谢和敬意,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赞许,激励着法院干警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东六法庭将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推动涉企业纠纷实质性化解,让依法护企、暖心安商的案例不断上演,让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