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思源
为了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8月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林草局结合《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的通知》精神,对县内农贸市场、花鸟鱼商户及有关餐饮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是否存在非法状态下的人工繁育、采集采挖、销售、加工、食用水生、陆生野生动植物、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通过上门讲解等形式向广大商户群众宣讲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意识,自觉摒弃食用、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营造全县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良好氛围,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