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少年踏归途 主审法官来接送

  七月的高铁站人头攒动,在人群中,有一位法官和一个小男孩,在喧嚣的车站格外引人注目,法官手中拎着给孩子准备的新衣服新裤子,还有满满一袋零食,嘴里不停的嘱咐着“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吸取这次的教训,回去好好跟爸爸沟通,到家一定要给我打电话,千万别忘了” ...百般叮嘱之后,男孩接过法官为他买的火车票、零食,以及几百元现金,转身走进了进站口。这事儿,还得从七个月前说起...

  男孩名叫小奇(化名),来自南方的一个小县城,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无暇照看他,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小奇常常因一些琐事与父亲发生争吵,终于在一次争吵中,小奇选择了离家出走...离开家乡,又因其文化程度低、缺乏工作技能,鬼迷心窍之下,小奇选择以偷窃为生,四处流窜作案,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这一年,小奇只有十六岁。小奇的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至彰武法院时他已经在少管所被羁押近六个月了。少年法庭庭长王丽媛在接收该案后,认真研读卷宗,后经审理认为,小奇犯罪时系未成年,心智尚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且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综合小奇的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小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判决生效后,得知小奇即将刑满释放的消息,王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奇父母,在了解到其父母因路途遥远无法赶来时,王法官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并在释放当天和县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驱车来到少管所。出所后,王法官拉着小奇,鼓励他忘记过去,珍惜现在,回家后要自食其力、遵纪守法,以回报家人及社会。

  随后,王法官向小奇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封存通知书,并向他解释此份通知书是为了让未成年人在服刑后能够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不会因犯罪前科而被歧视,保障他们能够顺利“无痕”回归社会,重回正轨,小奇接过后连连点头。

  21日上午,重获自由的小奇在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换上新衣裳,顺利返家。这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近年来,县法院少年法庭持续加强审判机制,致力于庭前预防、庭审教育和庭后帮教,将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基本工作方针贯穿庭审活动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逐渐形成“惩、防、教”紧密结合的少年审判保护体系,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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