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城居保”政策 织密民生“保障网”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让参保居民能够充分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今天,我们邀请到县人社中心城居保部部长刘艳华就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计算等方面给大家进行解读。

  参保的范围是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纳保险费标准分为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6500元9个档次,对应财政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40元、50元、70元、100元、120元、140元、160元,3000元以上缴费补贴标准均为160元。

  缴纳养老保险能享受国家和政府基础养老金、高龄补贴和缴费年限补贴三部分补贴。其中基础养老金补贴:自2023年7月1日起,支付标准每人每月134元;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居民,加发5元;80周岁以上的加发10元。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增发2元。

  办理缴费可通过登录辽宁省税务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三种渠道进行线上缴费。咱们城居保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134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

  参保人每季度还需要认证一次。自2024年4月19日起,全省城居保保户可用“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刷脸认证。全市实行手机人脸识别认证,保户可以咨询村协理员办理手机刷脸认证。

  另外,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或缴费年限满1年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死亡,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1608元,也就是12个月的养老保险金。

  希望还未参保的朋友们,通过我的解读,利用好国家的好政策,早日给自己的未来多谋划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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