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记者:孙孟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全县政府债务的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县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管理和偿还行为,督促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东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就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副县长张晓轩及县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县财政局,听取了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关于我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调研组认为,县政府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设有专业机构,配备专人管理,管理较规范,制度相对健全,债务余额在省级限额标准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调研组指出,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监管,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责,也是依法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促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的必然要求。

  针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调研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举债有度,风险可控,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要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努力做好债务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三要提升政府债务绩效。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规划,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四要完善债务监管机制。要依法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明确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监管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批和监管,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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