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初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法治政府巩固突破、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新局面。
以行政复议彰显法治力量
紧紧围绕行政复议效能提升,聚焦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案、履行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深入开展宣传学习培训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面向经济开发区企业设立集中办理行政复议代办点,打通行政复议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简化行政复议受理环节,做到行政复议申请应收尽收,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期限,大幅提升了案件办结效率。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新模式、化解行政争议新举措,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个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托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制度,在形式审查、实质审查阶段开展调解、和解工作,实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全覆盖。本年度,彰武县司法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其中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方式化解29件,占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42.65%,解决了一大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难题”。
多举措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按照《阜新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具体工作举措》要求,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结合纵深开展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质效。建立并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今年我县办理27162件适用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减罚、免罚金额约600万元。落实行政执法统筹机制,县统筹办通过统筹合并等方式,减少执法检查139户次。对13家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沉浸式”执法监督,通过查阅资料、座谈、案卷评查等方式,查找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足,督促各部门整改提升。对应急局等9家部门进行“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全程跟踪行政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现场执法检查记录、使用文明用语等。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培训,组织开展线下集中培训4次,参训280余人次,同时组织88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阜新市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线上培训,完成每人60学时的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查找问题19个,形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制定整改措施21条,现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深化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升级实体平台,全面升级改造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优化窗口服务,梳理服务事项,简化流程,完善设施,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办理援助和公证案件,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根据办证群众的实际需求,推出公证绿色通道、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方式,为高龄,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效提升了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同时,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4个,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00个。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1件、办理公证业务163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900余人次。建立网络平台,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互联网+无人律师”,实现律师即时提供远程在线视频咨询服务、在线法律文书审核代写等服务,全天候服务群众。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深入实施“厚道阜新·心中有你”民生工程“温暖你”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法律援助工作既有“速度”又有“温度”。完善法律援助体系,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在县公共法律中心大厅设立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为主的窗口,并安排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责接待。在全县24个乡镇和县公检法、妇联、残联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200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构建起了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乡镇、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补充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有效提升服务效能。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完善各项服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当天受理,当天指派,让当事人只跑一趟,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针对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对刑事案件实行法律援助全覆盖,办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83件。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及时高效精准护民。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欠薪、追索劳动报酬、申请工伤等法律援助事项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深度服务、精准服务。今年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21件。
坚持好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彰武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调解机制,规范调解工作,有力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为彰武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提供坚实法治基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秉持“排查先于调解,调解防于激化”理念,强化源头治理。发挥“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作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行动,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070件,成功化解2069件,成功率达99.95%。全力推动“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成立“四所一庭”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为“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提供明确指引与规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商制度、风险评估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四所一庭”工作机制高效运行。自工作联动机制运行以来,全县24个乡镇由党委副书记、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负责人召开的联席会议累计达60余次。同时强化业务交流,邀请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专业培训,通过实际案例让调解员准确把握纠纷特点和解决办法,提升调解技巧与应对能力。抽调业务骨干力量参与全县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今年共参与3件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参加协调会、研究会17次。
社区矫正工作更趋规范化
2024年,县司法局全面启动了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规范建设了占地面积达400平方米的社区矫正中心,统一社区矫正中心名称,规范外观和标识,推进场所建设标准化。新建社区矫正中心分为业务功能区域和功能室,做到区域划分合理、功能设置统一,确保中心功能设置能够满足执法和教育管理工作需求。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中心装备配备标准,提高规范执法工作能力和装备现代化水平,深化了智慧管理手段,提升了教育管理效能。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我县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数字化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加快实现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智慧化”迈出关键一步。2024年8月7日,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对我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通过实地查验、检查相关软硬件设施,对我县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
全民学法守法氛围浓厚
以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监督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普法活动150余次,悬挂宪法、民法典、禁毒、反诈骗等宣传标语620余条,组织法律明白人、评理说事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走访群众万余家,发放“八五”普法系列读物等宣传资料13万余份。举办“民法典宣传月”线下系列宣讲,深入各乡镇村屯开展民法典讲座48场。组织相关单位创作民法典宣传短视频3部。开展“三刻驿站”线上普法课堂7期,向受众阐述民法典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各级培训8次,法律明白人的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监督指导全县普法责任主体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系列活动。组织各单位在机关办公场所、办事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悬挂宣传条幅、标语,播放公益广告、短视频,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等播放宪法标语,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一年来,县司法局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及社会各界的认可。今年1月,我局荣获“彰武县2023年度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3人分别荣获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信访稳定工作先进个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有2人在清明防火工作上受到市司法局通报表扬。
在新征程上,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坚定信心、奋勇前行,开创崭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