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套法庭开展推进庭审优质化工作

  今年5月,哈尔套人民法庭作为彰武法院庭审优质化试点法庭,参加了鞍山中院组织的庭审优质化业务培训会。通过学习,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到,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来看,我国庭审方式的改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规范化、实质化和优质化。庭审优质化不仅是贯彻党中央司法改革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运用司法规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司法质量、效率、效果和司法获得感四个最优的关键环节。同时,庭审优质化工作与哈尔套法庭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

  哈尔套法庭辖区涵盖六个乡镇,人口约10.2万。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经济发展历史悠久,人口流动性大,法庭收案类型复杂多样。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哈尔套法庭受理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占比已达57%。因此,通过庭审优质化提升复杂案件审理效率势在必行,在庭审前规范诉答文书和书状先行,引导当事人分段式陈述,梳理无争议事实和争点,使庭审有针对性地高效开展,提升一次庭审完毕率。

  在审理原告陕西某建设公司与被告辽宁某牧业公司、某集团公司、某控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申请对案涉项目到场未使用的施工材料总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工作人员迅速建立微信群聊平台,引导各方分段式陈述诉辩内容,并进行举证、质证。仅用一天时间,便成功促使各方就现场施工材料的总价值达成共识。这一做法既便利了各方参与诉讼,避免了冗长的评估程序,又显著提升了举证、质证和诉辩效率,在庭审前便确认了无争议事实,为后续庭审高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今年6月下旬,法庭受理了原告庞某与被告蔡某的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均为聋哑人,法庭工作人员与其沟通存在困难。但双方均有一定文化基础,且能够使用微信。立案后,法庭便建立了微信群,在庭审前通过微信群使用文字进行沟通。在做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后,法庭随即引导双方就婚姻态度、子女抚养、抚养费金额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逐一进行分段陈述、举证与答辩,迅速厘清了无争议事实,并将争议焦点锁定在抚养费的给付金额上。7月上旬,此案在哈尔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主要针对争点进行审理,释明抚养费数额将综合考量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孩子实际需求和双方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原告起初要求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经过法庭的释明和引导,原告最终提出了更为理性和务实的意见。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原告抚养婚生子,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被告放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

  案件初收时,因无法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交流,法庭非常担忧会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应用庭审优质化的工作方法后,法庭让聋哑人在微信群聊中行使诉讼权利,用文字将法言法语传递到无声的世界,让聋哑残疾人也能“听”到了法律的声音。这一举措不仅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更让他们深切感受到了司法所蕴含的人文关怀与温暖。今后,哈尔套法庭将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工作,凝聚各方合力,树立“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力求一次庭审终结、一次诉讼事了,努力推动人民法庭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高效化解建设工程纠纷中避免冗长评估程序,到温情处理聋哑人离婚案件中跨越沟通障碍,哈尔套法庭以实际行动践行庭审优质化理念。这不仅是对庭审优质化试点部署的精准落地,更是将司法规律与辖区实际相结合的生动实践,通过聚焦“质量、效率、效果、获得感”四个最优,让复杂案件审理更高效、特殊群体诉讼更顺畅,真正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更快实现,为基层法庭提升审判质量提供了可借鉴、可普及的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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