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记者:李金子


  10月31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兴伟、王旭东、范会忱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晓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彦辉,县人民法院院长田野及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信访工作法治化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还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新任命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铸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要恪守司法公正,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办事,不偏不倚、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提升履职能力,主动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要求,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办案质效,以过硬本领扛起司法责任。四要严守廉洁底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永葆司法人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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