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12月10日,阜新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彰武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海文、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田桂红以及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组织部、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海文反馈巡察意见,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丰富学习形式,确保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管理。加强诉讼费、执行款物、涉案财务的管理,确保及时规范处置,杜绝侵占、挪用、滞留。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四是强化权力监督,防范廉政风险。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自觉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树牢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完善现行制度,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对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全部纳入决策范畴。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田桂红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政治引领,深刻认识巡察反馈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要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野代表县法院党组做表态发言,他表示,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要求指导性强,将完全认同、诚恳接受、深刻领会,严格整改。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决认领巡察问题,切实做到整改落实。彰武法院切实按照反馈的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扎实的作风,对所有反馈要求进行逐一分析,制定反馈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三是坚决巩固巡察成效,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发展。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围绕问题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机关作风、队伍建设相结合,巩固巡察成果,把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抓的更紧、更实、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