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刚过,大家还沉浸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彰武法院执行局干警就已经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2月11日,正月初七,执行局长张宏图带领执行干警王德林、法警高大山等人到彰武县某乡镇对被执行人黄某进行拘传。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14年7月28日判决黄某自2014年7月1日起,每月给付周某子女抚养费300元,于每年的6月30日、12月31日各给付1800元。因黄某未按照期限履行义务,2015年6月17日,周某向本院申请执行,同日,本院立案执行,标的1.68万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期限内履行义务。2017年1月6日,本院划拨黄某粮食直补款6000元,剩余执行款一直未履行。周某独自一人养育女儿,生活非常困难。执行员多次与黄某联系,其均以在北京打工为由拒不到庭履行义务。经核实,黄某确实长期在外打工,不在户籍地居住。
2月11日,周某提供黄某已经返乡过年的线索,张宏图立即带领执行干警、法警到黄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周某带领女儿来到法院,经执行干警郭智奇耐心细致工作,并告知其如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本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黄某了解到,周某与女儿黄某某一直相依为命、生活困苦、黄某端正了态度,让家人积极筹集抚育费1.38万元交给周某,并保证今后按时给付抚育费,让母女安心生活,踏实学习,健康成长。此案执行完毕。
自2018年12月20日,彰武法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决胜60天”专项行动,重点对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打击,执结了一批积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