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五个要点 增强人大执法检查实效

  执法检查是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做好执法检查,应把握五个要点,增强监督实效。

  一、选题要做“精”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要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提出可参照6条途径进行执法检查选项。因此,县人大执法检查应紧密联系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县委工作重心、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执法检查选题。选题初步确定后,应主动征求各界意见,让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反映到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当中,使执法检查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确定的《防沙治沙法》执法检查,选题就很精,体现了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反映民意的目标取向。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1—2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比较合适,少而精,才能保证监督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二、准备要做“足”

  磨刀不误砍柴工,在执法检查前,一是要与同级党委政府、与有关执法部门、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等方方面面进行沟通衔接,确保执法检查有条不紊、顺利开展。二是要认真搞好前期调研,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先行深入基层、部门进行必要的前期调研,初步了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执法检查组提供参考。三是要制订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将执法检查内容、时间、地点、方式步骤、任务分解、完成时限等事项在方案中加以明确和具体安排。四是要保证执法检查组质量,在确定组成人员时,应注重人员的专业性和代表性,在组成人员确定后,要组织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增加人员知识储备,使执法检查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检查要做“深”

  一是要明检查主体,人大执法检查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是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者。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时,一般都有“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协同前往,这是“一府两院”在配合、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而不是参与其中的联合检查。二是要突出检查内容,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主要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也是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机关的执法情况,即使对有关单位和群众的守法情况进行调查检查,也不是要去直接处理问题,而是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发现法律法规执行和适用中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三是执法检查要力避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可通过实地考察、分别走访、阅卷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检查与分组检查结合、自查与随机抽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结合、有通知检查与无通知检查结合、接待群众来访与设立公开信箱电话结合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四是要注重创新检查方式,可将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文梳理成调查问卷、组织执法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半开卷不记名方式回答问题,了解掌握学法用法普法情况;可组织不同层次的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考察座谈,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把问题找准,把症结查清,提高检查质量。

  四、报告要做“准”

  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对所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还可对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提出建议。关于总体评价这部分内容,应是对检查客体评价“工作怎么样”,而不是叙述“怎么样工作”,要高度概括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客观公正、简明扼要。报告要把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上,敢于直面现实,敢于接触矛盾,敢于暴露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观点明确,有针对性、务实性、可操作性。同时,报告作为执法检查成果的体现,无论是肯定成绩,还是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都要以事实为基础,都要从监督者角度说话,使报告体现人大工作的鲜明特色。

  五、督办要做“实”

  要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执法检查组或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加强跟踪督办,保证审议结果掷地有声、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要做好“回头看”调研和综合评价,使人大执法检查起到“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最后,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扩大执法检查影响,提升法律监督效果。(王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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