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国内外、省内外疫情发展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巩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胜利。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密防范重点地区疫情输入。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形成“闭环”管理。对于在外省市完成14天集中隔离且相关检测无异常的境外来彰返彰人员,及时纳入社区(村)网格管理;对于从吉林市、舒兰市、湖北省、黑龙江省等重点地区来彰返彰人员,提前 2 天主动联系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彰武县居民外出到北京市、黑龙江省、湖北省、吉林市、沈阳市等重点地区,一律到社区(村)报备,并领取健康证明,方可出行。返彰人员经过重点地区的,返回后必须报备,并接受相关检测,费用自理。凡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落实领导包保责任、乡镇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社区(村)网格责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第一守门人”和哨点责任,公众个人要履行自我防护、主动报告和参与联防联控责任,督导组要履行督促指导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严防死守我县疫情防控各道关口。
三、加强来彰返彰重点人群监测管理。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变化,加强疫情风险研判,动态调整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入彰通道管控,充分运用“码上行”等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自防自控工作机制。坚持自主申报、大数据监测等排查方式同步推进,发挥基层网络化管理和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作用,加强力量、加快进度、严格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坚决防止疫情倒灌,确保万无一失。
四、全面实行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对即日起所有重点地区来彰返彰人员,一律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未满14天且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补足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实施检测;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全部实施集中隔离,进行核酸检测;对排查当日已达解除隔离日期的人员实行1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对发热患者、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就诊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上述人员检测费用自理。加紧提升检测能力、提高检测速度,切实做到应检尽检、应检早检、应检快检。
五、着力做好重点场所管控。把校园防控作为重中之重,严格做好进入校园及校园的管控,做好返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健康状况跟踪,防止带病上学、上岗。坚持养老院、精神病院、看守所等薄弱环节,和商场、饭店、医院等重点公共场所防控工作同时推进、双管齐下,全面提高责任单位、经营主体、从业者警惕性,做好员工个人防护,确定专人负责进出人员健康二维码查验和体温检测登记,并做好筛查、消毒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降低传染风险。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转诊和发热门诊管理,除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外一律禁止接诊发热病人,严格落实“一患一陪护”制度,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防止出现大面积聚集性传染事件。严格执行药房信息共享制度,对购买一退两抗药物(退热、咳嗽、抗病毒、抗菌类)人员要查明身份证明,进行信息登记,及时推送所在乡镇落实管控责任。
六、加强“ 码上行 ” 注册全覆盖。高度重视“码上行”注册使用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发动辖区居民登记注册个人信息二维码,特别是对重点地区返彰来彰正在接受健康管理人员,要做到信息二维码注册全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超、医院、宾馆、药房等人员流动较多重点地区扫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码上行”使用无死角、全覆盖。
七、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信息共享。落实发现疑似病例2小时网络直报制度,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排查,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采取防控措施。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按国家规定于24小时内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推送、发布信息,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通畅、准确。
八、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科学研判,保持定力,突出早发现早处置,突出精准性针对性,依规依纪制定务实管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精准分区分级,坚持问题导向,施策精细到点,既要防止措施不力,也要防止措施过度,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保持对病毒诡异善变、疫情反复无常的高度警醒,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刻不放松,努力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
彰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