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彰武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挥、协调下,多部门协同配合,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信访督办案件。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彰武某某禽业有限公司、尹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李某某作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9年6月18日予以立案。本院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于6月25日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予以查控,并对执行人所有的冷挂车一辆予以扣押。后执行了3.7万元,尚有17万元未执行完毕。我院又于该年9月25日再次利用执行系统予以查控,仍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院于2020年5月15日对被执行人尹某某和彰武某某禽业有限公司法人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在我院有多个执行案件,且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未全部执行完毕。
信访人李曰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到辽宁省信访局上访。对此,彰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海涛对此高度重视。2月4日,张海涛书记组织召开了由公安局、县法院、劳动监察大队参加的协调会。在听取法院案件汇报后,县委政法委书记张海涛要求法院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公安、劳动监察大队全力配合法院工作,尽快化解案件。
为确保该信访案件的及时化解,执行局副局长赵斌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李某某的思想工作,彰武某某禽业有限公司现已停业,未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县委政法委正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李某某表示理解法院工作,因农民工急需用钱回家过年,希望在春节前,执行到位100000元,剩余执行款春节后再执行。赵斌又传唤远在天津彰武某某禽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史某,对其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面临的严重后果,以及失信惩戒会给生活带来的种种不便。摄于法律威严史某又筹集60000元执行款,汇入彰武法院执行款专户。而后,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由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农民工应急周转保障金”垫付李某某执行款40000元。李某某签订了息访协议书。至此,该起案信访案件及时化解。